望都县院
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化解矛盾积怨
近日,望都人民检察院在下乡帮扶工作中发现,望都县贾村镇西新村集体所有的一块土地于被数名村民承包,从2005年至今未向村委会缴纳承包费,引起广大村民不满。
望都院驻村干部与西新村村委会干部联合走访调查后,发现该地块面积200余亩,分别由40户农户承包,每年每亩承包费170元。西新村村委会曾多次要求承包户缴纳拖欠的承包费,但是承包农户拒不缴纳并数次与村委会人员发生矛盾。
为了化解矛盾,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望都院驻村工作人员建议西新村村委会就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向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该院民行部门在受理之后,多次到西新村走访调查,整理统计出各承包户拖欠的费用。在检察机关介入之后,大部分承包户缴纳了承包款并表示会按时缴纳,但是仍有12户承包户以村委会拖欠其其他费用拒不缴纳。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之后,该院民行部门认为该12户不缴纳承包款的理由不成立,支持西新村村委会向该12户承包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与其解除承包合同并追缴其拖欠的承包款。在法院受理期间,该12户缴纳了承包款并与村委会结清了其他债权债务,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避免了矛盾升级。
该起民事监督案件是望都检察院利用下乡帮扶开展检察工作的探索,有效地维护了农村集体利益,化解了矛盾积怨,望都院民行部门在创优“十个环境”中发挥了职能作用,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